用户行为定位公司的“受众发现法”

Author:Aaron | Update:2007-6-29

Media Post互联网用户行为观察博客最近采访了用户行为定位公司Revenue Science的CEO Bill Gossman。在采访中,Gossman讲述了公司在消费者定位方面的方向是用在线用户的行为确定消费者的类别,而不是将用户的行为事先分类。他称这为“受众发现法”,这个主意确实很有道理。

比如,有一个女性消费者想买一辆车。她到AOL的汽车频道去浏览找到了一些汽车有关的网站。然后她在 “Consumer Reports”中查找油耗和安全的排名,同时,她进入Sierra俱乐部网站阅读关于环境最近消息。我们已经可以为她做出一个档案了,内容远远超越一个汽车买家的种类。这个档案包括这位女士是汽车买家并且关注环境具有安全意识。如果她的其他在线行为显示她有浏览关于家庭和孩子的内容,那么这个消费者更个性的档案就出来了:安全意识,关注环境,打算购买家庭用车。所以,我们对消费者的划分是自由开放的。

那么人们可以很容易的想到如果具备高安全性的沃尔沃具备一款省油或者混合动力的车,它的客户群就是Gossman上面所描述的那位女士的类型。而这一发现是如果在传统的行为定位方法中是得不到的。因为在传统的方法中,只有“关注环境”或“潜在汽车购买者”或“年轻母亲”这些类别。广告商和他们的广告代理公司会了解他们的理想消费者是“对环境关注并有极强安全意识的年轻母亲”,而广告也是为这类理想的消费者所量身定制的。这样就清楚多了,不是吗?

真正的用户行为定位在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做数字行销的人们应该非常关注发达国家市场的动态,并且思考他们是如何收集,处理和使用现有的用户数据的。在中国市场,如果能第一个做到真正的用户行为定位必将在快速增长的数字广告市场抢到很大的份额。

文章来源:草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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